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牛肉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J-2026-013

项目名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牛肉采购

预计年采购金额:约人民币295万元/年

最低下浮率:对标石塔菜场售卖的同品种同规格牛肉,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5%。

采购需求:为满足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的运营生产要求,择优选择2家供应商入围。入围供应商确定后,对标石塔菜场,一个月定价(26日-次月25日),以每个月20号石塔菜场售卖的同品种同规格牛肉价格为基数,按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下浮后为下一周期的定价控制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询价价格,总价最低者取得本周期的供货权。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保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供货地址: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物港路10号)及扬子江集团旗下餐饮酒店

合同履行期限:贰年,2026年6月26日-2028年6月2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4222026429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17:30前至代理机构(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登记,登记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52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均需密封递交。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物港路10号

联系方式:罗经理  0514-82186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方式:0514-89787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扬、祁迅

电    话:0514-89787280

 

 

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