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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J-2025-033号
2、项目名称:冶春SKP店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5万元
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日起20日历天内(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9.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7、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
8、供货地点: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SKP店(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7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备注:①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②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设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到开标时间不满一年)、个体工商户、非企业法人,无需提供第5-7项;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报名处(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9月4日下午2: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下午3: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4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三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本次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丰乐下街8号
联 系 人:孙俊虎
联系电话:18012130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 系 人:李韦林
联系方式:0514-82129526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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