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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适老化工程服务单位入围项目,项目业主为扬州颐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适老化工程服务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境内
2.2 招标范围:适老化工程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2.3招标入围单位数量:7名(如合格数量超过招标人既定数量的,则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附件中的规定,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择入围单位(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决定,如不足7家投标单位,按照通过资格评审单位全部入选)。
2.4招标入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2.5项目金额:根据各区域项目实际发生最终审计结果,按实结算。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8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6.2 投标地点: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扬州颐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申经理
电 话:15252701000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联 系 人:王石磊
电 话:18762317185
2025 年 7 月 22 日
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您是本站第 | 18345391 | 位访问者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9.0及以上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