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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其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菌菇采购项目YZJ-2025-001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菌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YZJ-2025-001号
2.项目名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菌菇采购项目
3.本项目预计年采购金额约为300万元
4.供货时间:2025年05月26日-2027年05月25日
5.采购需求:菌菇具体采购量见报价表,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保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供货时间为2025年05月26日-2027年05月25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满足有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服务承诺要求必须全部响应
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9日(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3.方式:在“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或“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看招标公告,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被授权人在公告期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投标登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资料费300元/份,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5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董琪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盖章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 U 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扬州交行文昌阁支行
账 号:395068500018010117748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5年5月14日下午2:30)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注: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当场退还。
6.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物港路10号
联 系 人:卢立伟 联系电话:0514-82186383
名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 系 人:董琪 联系电话:0514-80820678
电 话:0514-80820678
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3日
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您是本站第 | 18239713 | 位访问者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9.0及以上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