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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黎明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市黎明大酒店有限公司2023-2024年餐饮部食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黎明大酒店有限公司2023-2024年餐饮部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LMDJD-2023-0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扬州市黎明大酒店有限公司现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提供扬州市黎明大酒店有限公司餐饮部所需食材。投标人可以兼投所有包,但最多可以兼中2个包,每个包确定评审得分第1名为中标单位,投标人兼中2个包后则顺延第二名为中标单位,开标评标顺序为包一至包六(每包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满足3家方可进入评标环节,否则该包流标),各包分类如下:包一:干货调味;包二:猪肉制品;包三:家禽;包四:水产海鲜;包五:蔬菜;包六:特色熟食;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百分比)进行报价。蔬菜类(包5)不得高于扬州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上的“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均价”一栏载明的价格*80.00%;猪肉制品类(包2)、家禽类(包3)与水产海鲜类(包4)不得高于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上的“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均价”一栏载明的价格*90.00%;干货调味(包1)与特色熟食(包6)不得高于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上的“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均价”一栏载明的价格*100.00%。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不得高于仪征苏果超市或仪征市农歌菜场的“零售价”、甲方协商的定价模式,简称商定价格。
实行15天定价制度,价格一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确定,在未来15天内不得变更,即使市场因素发生价格波动,也需等到下一个定价周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在下一个定价周期结束前两天内报价,报价不得超过中标人投标时报价,由采购人参考市场询价结果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定价为含税价格。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拟派送货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本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请在公告期限的规定时间内(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二楼报名处窗口购买。购买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时现金缴纳报名费100元/包,已报名参加第一次招标的供应商需要再次递交报名材料,但无需再次缴纳报名费。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5日 下午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 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李韦林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 下午2: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扬州市黎明大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名和
电话:0514- 83400005
办公地址:仪征市真州镇真州西路121号
(二)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韦林
电话:0514-82129526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按所投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如不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佰圆整/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3年12月5日 下午2:30)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注: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和包号)。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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