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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螺旋速冻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YZJ-2023-007
2、项目名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螺旋速冻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总预算:220万元,最高限价:22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响应。
4、采购需求:1台双螺旋速冻机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采购人面点车间改造进度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及交付使用;暂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2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2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投设备的制造、加工与销售相关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有工业管道安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6两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邮箱zc@yzrxgc.cn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申报;或于上述时间内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或拍照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联系电话:0514-82101606,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原件资料开标当天现场交给代理机构经办人),并备注好委托人联系电话。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17:00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子江集团官方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300元/份,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3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本文件(或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或演示用的电子媒体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3月28日14点00分。
5.1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银行转账,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下方账户。现金及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 户 名: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账 号:1108020909100123170
5.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质疑期满后无息退还。
名 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物港路10号
联系方式:王海涛 13815804116、18136222886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张工13092093957、0514-82101606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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