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厨房排水排烟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是货物制造商,具备行业生产制造资格。 2、投标方从事招标项目设备的生产及服务经验不得少于 3 年。 3、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与投标设备同类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具备排水、排烟设备使用培训和维护保养能力。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方功能要求,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保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供货时间:2016年12月18日前安装调试合格并能投入使用。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2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 七、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会议中心6号楼一楼(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 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八、招标答疑会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2日下午2:30;会议中心6号楼一楼(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截止日:2016年11月9日上午8:50之前,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十、投标地点:会议中心6号楼一楼(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9日上午9:00,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 磊 联系电话:15358501803 联系人:凌晓俊 联系电话:0514-87806576
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集团集中采购办 2016年10月26日 |
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您是本站第 | 18240527 | 位访问者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9.0及以上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