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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冷藏车采购。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资质;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商的销售授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资质证书(国家机动车销售公告资质和燃油公告资质); 2、冷藏车生产商通过is0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使用反馈意见(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4、投标人具备冷藏车生产、安装、使用培训和维护保养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体系。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方功能要求,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保证符合食品卫生和运输安全要求。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供货时间:2016年12月18日前验收合格并能投入使用。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9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 七、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会议中心6号楼一楼(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 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八、招标答疑会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9日下午3:30;会议中心6号楼一楼(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截止日:2016年11月17日上午8:50之前,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十、投标地点:会议中心6号楼一楼(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7日上午9:00,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夏粉兰 联系电话:15358501855 联系人:凌晓俊 联系电话:0514-87806576
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集团集中采购办 2016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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