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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园饭店大堂吧、西餐厅、员工浴室装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园饭店大堂吧、西餐厅、员工浴室装饰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西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园饭店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西园饭店大堂吧、西餐厅、员工浴室装饰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丰乐上街1号

2.1.2建设规模:本次总装修面积约1085平方(西餐厅约560平方,大堂吧约217平方,职工浴室一楼门厅及男女更衣区、楼梯、门厅至二楼楼梯及二楼门厅、二楼浴区等共约308平方,具体面积以实际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23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238日,工程竣工日期:202257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平面图、设计任务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装修工程、装修配套的强弱电、给排水、电气、消防末端改造、软装、家具及其他配套所有设计工作)、根据施工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采购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等相关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组合中其一:

①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核验的承接范围必须包含装饰设计业务范围的内容);

③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核验的承接范围必须包含装饰设计业务范围的内容);

④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5)如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资质,且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以施工资质单位投标,须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11 月至 2022 1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18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非厂房)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18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与拟建工程相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18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非厂房),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18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18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资料原件评标时需现场核查,可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可不密封),逾期不予接收。

3.3.7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8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9自 2021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24日至2022128日;

4.2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28日 17时30分前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有)至代理机构处报名成功后领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225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地点: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为综合评分法,其中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投标报价70,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西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园饭店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邮编:

邮编:225000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人:王石磊

电话:13338121333

电话:1876231718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634564604@qq.com

 

2022年1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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