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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厨房检验室家具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资质,是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商取得行业生产制造资格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销售授权。 2、投标方从事招标项目设备的销售及服务经验不得少于 3 年。 3、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与投标设备同类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具备检验室设备使用培训和维护保养能力。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方功能要求,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保证符合绿色环保、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供货时间:2016年12月18日前安装调试合格并能投入使用。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4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 七、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会议中心6号楼一楼(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 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八、招标答疑会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4日下午3:30;会议中心6号楼一楼(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截止日:2016年11月15日上午8:50之前,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十、投标地点:会议中心6号楼一楼(新城西区七里甸路1号),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迅 联系电话:13665200988 联系人:凌晓俊 联系电话:0514-87806576
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集团集中采购办 2016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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