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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春餐饮陈军同志荣获“扬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发布时间: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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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下午,冶春餐饮公司接到中共扬州市委、市政府的《关于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陈军同志被评为“扬州市劳动模范”。

该荣誉是扬州市委、市政府对各行各业中,“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干部职工和劳动群众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这也是陈军同志继获得“扬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扬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后的又一项殊荣,也是对他2019年带领冶春餐饮公司获得由世界中餐业联合会颁布的“锋火杯——2019年度最具影响力餐饮品牌”,同时与CCTV10《味道》、CCTV4《远方的家》等多家电视台加强品牌推广,助力“扬州美食之都”申报等工作的高度肯定冶春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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