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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春食品市场营销部获“2018年扬州市青年文明号”

发布时间:2019-10-24

为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努力创造一流的岗位业绩,彰显一流的形象风采,日前,团市委授予全市44个模范岗位“2018年度扬州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公司市场营销部被表彰为“2018年度扬州市青年文明号”。(集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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