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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春食品公司海产(冻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冶春食品公司海产(冻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冶春食品公司海产(冻品)采购项目:约270万元/年。

供货时间:2020年2月26日---2022年2月25日,两年。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提供的海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标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能提供相应的配送、补货、宰杀服务的能力。

4、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二)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有或无):有答疑会,有考察。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地点:扬子江集团集中采购办(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将无法参加投标。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招标公告发布在扬子江集团官方网站”、“扬子江集团微信公众号”、“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千里马招标网”、“江苏招标网”。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子江集团官方网站”、“扬子江集团微信公众号”、“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千里马招标网”、“江苏招标网”。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2月10日下午1: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扬州物港路10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彭芃,联系电话:17705271507。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牵头单位:扬子江集团集中采购办公室,联系人:彭芃,联系电话:17705271507。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2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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